海南省以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促进源头治腐
近年来,海南省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财政工作各环节、融入财政体制机制建设、融入财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稳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项目库建设,建立“以部门职责为导向”的项目规范体系,完善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制度,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二是深化预算公开工作。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报告均通过网站和报纸及时公开。2011年,公布了全省六大重点民生工程及项目共21类73个。选取涉及重大民生项目安排的省直部门试行听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监督。目前,除涉密部门外,所有省直部门均主动公开了预算信息。
深入推进国库管理改革,不断完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一是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资金收付由“中转”变为“直达”,确保财政资金运行规范、安全和有效。2012年1至8月,全省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总量为497.8亿元,覆盖率为77.1%。
二是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将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等公务支出通过公务卡支付报销,有效堵塞现金管理和财务报销中的漏洞。截至2012年8月,累计发放公务卡5.9万张。
三是实施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即以补贴对象为单位,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一人一折一号”,由财政部门通过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将补贴资金划入补贴对象账户。此项改革,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发放的中间环节,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能明显减少行政干预,有效遏制滞留、挪用、贪污惠民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自2009年开始试点至2012年8月,全省共采集了173.5万位补贴对象信息,发放“一卡通”存折(卡)161.5万张,累计发放补贴资金51.4亿元,惠及城乡居民1393.6万人次。
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健全非税收入管理体系。近年来,根据财政部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海南积极推进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健全非税收入征管机制,不仅规范了征缴行为,建立了非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而且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相继出台了《海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海南省非税收入缓减免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等20多个法规制度,并对国有资源使用权实行招拍挂进行了制度规定,完善了涉农、涉企、涉及民生等方面的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初步建立了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制度体系。
海南省进一步完善了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建立了约谈催缴机制、欠缴公告机制、申报缴纳机制、缓减免机制以及建立季报分析机制,提高非税收入征管质量。将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除学校收费和彩票发行费外)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收支完全脱钩管理改革,切断执收执罚行为与支出水平之间的联系。
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2008年,在省直预算单位推行新的协议供货采购方式,减少采购审批环节和中间流程,节约了采购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对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委派的省直预算单位,全面实行网上审核政府采购计划。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中心管理体制机制工作,努力建立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实现“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体制;研究制定《海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条例》和相关配套措施。建立了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电脑随机抽取专家,提高了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指定公开网站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目前公开发布的比例已占到总额的95%以上。
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海南省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开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发现“小金库”493个,涉及金额1.9亿元,全省共查处违规设立“小金库”案件26件,57人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
针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海南省着力构建一套科学严密、有效管用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每年把财务管理情况纳入单位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把财经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教育培训内容中。深入推进绩效评价和预算听证制度,对重大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评价和听证,增强部门预算的透明度。硬化资金运行管理制度,从2009年开始,在全省全面推行了公务卡、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会议接待实行酒店招标等改革,全省推行了POS机刷卡缴费制度,减少了现金截留和挪用等问题。





































